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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3-22
让我们像看一场猴戏一样看着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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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lizhizhuangbipl.blogbus.com/logs/4870539.html
今天网上到处是关于重庆那个“钉子户”的文字和图片。当然还有不停的争吵和小道消息。有人说开发商太过分,有人说“钉子户”太贪婪,有的还说政府和开发商,有的就更加激进。这些都不重要。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就是:法律到底还有没有吊用?
现在全国都在谈论这件事,在这种情况下,法院不可能不顾人命强制拆迁,那么多媒体盯着呢。拆迁户不会放弃自己的要求,自己走下来,事情闹大可能正是他希望的。在这个国家,法律像妓女一样被人蹂躏,于是媒体变成了人们解决问题的首选。于是西方学者怎么都不明白这个政府居然还在不停的运转。他们的寓言个个落空。甚至有些文章在分析我们国家的时候,充满了迷惑和无可奈何的情绪。
法院判决22号是“钉子户”搬迁的最后期限。我看问题最后可能这样:政府出面,在安慰“钉子户”的气氛下大谈集体主义,大家和小家的关系等等等等。底下呢?政府强迫开发商妥协,给予“钉子户”一个相对公正的补偿。于是事情解决。因为不管是“钉子户”还是开发商都是怕政府的,而好听点,就是都会给面子的。
但是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:法律和权力到底那个应该牛逼。这种模棱两可的处理方法还要继续多久。
说实话,虽然我幻想在重庆发生的这个事情能成为一个历史性的,就像孙志刚事件一样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。可是理性的想想这完全不可能。因为在这个事情里冲突的是法和权。而孙里面的冲突只是法律和时代。这实在是让人悲哀。
户主在他的房子上挥起了国旗,房屋上还有标语: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。这是宪法的条文。我想起66年刘少奇在中南海门口被红卫兵围攻的时候,他手上挥舞的是宪法。40年过去了,宪法还是牌坊,权和法依然含糊不清。不同的是以前是一个在位的党主席,现在是一个普通的公民。我们的进步就在于这点,这真让人悲哀。
让我们像看一场猴戏一样看着吧,除此还能怎样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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